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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 时间:2022-06-10 21:54:08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那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贡嘎带队的执法检查组深入色尼区、聂荣县、索县对《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民委、各县人大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主要以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询问交流、观看宣传视频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对色尼区、聂荣县、索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和战略性任务,以“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亮点,营造宣传氛围等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执法检查组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条例》,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要突出工作政治性。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条例》,结合“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坚持政治导向,强化服务、聚焦发展、注重实效,在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细做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三要丰富民族创建工作特色。注重典型引领,充分挖掘、整理、培训一批典型,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九进”活动,不断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四是要突出实效性。根据《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条例》要求,细化创建任务、强化领导、组织实施,形成党委统筹决策、政府全面落实、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纵向推动、横线贯通、协调有力、调动及时的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创建机制,构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篇章,实现建设西藏最高海拔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lyfzt.xizang.gov.cn/ztzl_69/tuanjie/202206/t20220610_302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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